根據《寧陜縣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遴選暫行規(guī)定》(寧政辦發(fā)〔2022〕76號)精神,經縣政府同意,擬為縣紀委監(jiān)委、縣人大辦、縣委統(tǒng)戰(zhàn)部下屬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遴選部分事業(yè)工作人員?,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?一、遴選范圍和條件
(一)遴選崗位和數量
縣紀委監(jiān)委紀檢監(jiān)察信息中心3名、縣人大常務會辦公室機關后勤服務中心2名、縣委統(tǒng)戰(zhàn)部統(tǒng)戰(zhàn)事務服務中心2名。(具體職位見附件1)
(二)遴選范圍
全縣范圍內,符合此次遴選條件的事業(yè)單位在編在崗的管理崗職員及專業(yè)技術人員。
(三)資格條件
1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、專業(yè)素養(yǎng),品行端正,實績突出,群眾公認;
2.身體健康,符合遴選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;
3.縣直部門人員必須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,鄉(xiāng)鎮(zhèn)工作人員必須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;
4.近5年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(試用期除外)。
(四)不得參加公開遴選的情形
1.涉嫌違紀違法,正在立案審查調查期間或黨紀、政(務)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;
2.通過公開招考被錄(聘)用,未滿服務年限或不符合有關規(guī)定的;
3.遴選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;
4.未經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;
5.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遴選程序
(一)報名和資格初審
本次公開遴選實行現場報名。
1.報名時間:2023年3月27日-2023年3月31日(正常工作日時間)。
2.報名地點: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股。
電話:0915-6821108 聯系人:李海燕
3.提交報名資料:
(1)《寧陜縣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》(附件2),報名表須經所在單位、主管部門、遴選單位審核蓋章;
(2)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;
(3)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書、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其復印件;
(4)工作經歷所要求的有關文件資料(招錄聘文件、基層工作經歷(服務年限)證明及年度考核結果證明等);
(5)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。
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、證件、資料應真實準確,如有虛假,一經核實即取消報名資格。
報名結束后進行資格初審,資格初審結果在縣政府網站公布。
4.開考比例
開考比例為1:2,達不到開考比例的,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。
(二)筆試
1.筆試科目。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試,不指定考試范圍,總分為100分。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政策理論水平、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、文字表達能力、職業(yè)能力等綜合素質。
筆試具體地點及時間安排在縣政府網站另行公告。
2.筆試加分。
為突出實績導向,對報考公開遴選職位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優(yōu)秀等次的實行筆試加分制度。對近三年(即2019-2021年)年度考核獲優(yōu)秀等次的,每獲一個優(yōu)秀等次加1分。
符合筆試加分的人員,在報名時提交加分材料。加分材料包括:《寧陜縣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(yōu)秀加分申請》(附件3),年度考核結果文件或年度考核表復印件,逾期未提交的,不享受加分政策。經縣人社局審核,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計入筆試成績。
筆試成績?yōu)榱惴值?,不得進入面試。
(三)面試
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。按公開遴選計劃數2倍的比例,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,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;不足2倍的,全部參加面試。面試成績當場向面試人員公布,并由面試人員簽字確認。??
面試的時間、地點、方式及有關要求在縣政府網站另行公告。
(四)綜合成績計算
綜合成績計算:
綜合成績=筆試成績×60%+面試成績×40%
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、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(不進行四舍五入)。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,順延小數位確定排序;綜合成績并列且順延小數位后仍完全相同時,按筆試成績確定綜合成績排序。?
面試結束后,在縣政府網站及時公布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。
(五)考察
1.確定考察對象?
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,按照與職位遴選計劃1:1的比例,確定進入考察的人員。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,不得進入考察。
考察時間及進入考察人員的名單在縣政府網站公布。
進入考察環(huán)節(jié)的人員不得無故放棄,違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,3年內不得申請調動及參加縣直部門遴選。
2.組織考察
由縣人社局牽頭,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,對考察對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等情況及與公開遴選職位的人崗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??疾鞂ο笏趩挝粦敺e極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,客觀真實地反映考生的實際情況。
因應聘人員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缺額,可依次遞補,遞補只進行一次。
考察后,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,形成綜合評價報告,報縣事業(yè)單位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,確定擬遴選人員名單。
(六)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(xù)
擬遴選人員名單,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,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。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,實行3個月試用期,試用期滿,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考核,考核合格的,按程序辦理入編、調動手續(xù);考核不合格的,仍回原單位工作。
遴選工作人員在遴選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。在最低服務年限內,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義借調、調動到其他單位工作或參加其他單位招聘(考)。
三、相關要求
1.工作經歷從正式聘用(含試用期)起算,抽借調時間不計算在內,服務期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12月31日。??
2.在遴選報名中弄虛作假、騙取資格的人員,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遴選資格,并按有關規(guī)定追責。
附件1:寧陜縣紀委監(jiān)委、縣人大辦、縣委統(tǒng)戰(zhàn)部下屬事業(yè)單位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.xls
附件2:寧陜縣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.xls
附件3:寧陜縣事業(yè)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(yōu)秀加分申請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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